獲得保險金或是遺產的後代,往往成為他人覬覦的對象

保險金信託是一種非常重要的信託。

依據2021年的統計,台灣人的保險滲透率高居全球第三,平均每人持有2.5張保單(詳見:保險小百科/我保險滲透度 排名全球第三)。

常有父母在子女尚屬年幼時,或是有身體或精神上的障礙,不能自理生活的情況,投保以子女為受益人的保險,目的就是希望保障後代的生活。

但是,當父母百年之後,獲得保險金或是遺產的後代,往往成為他人覬覦的對象(例如,女大生父母雙亡 8百多萬遺產遭同父異母姐侵吞)。

如何運用保險金信託保護弱勢的子女?

因此,父母的善意要如何落實?弱勢的子女要如何在身後獲得保護?信託是關鍵的工具。

保險金信託就是結合「保險」以及「信託」兩個工具來保障受益人的權益。

通過修訂保險契約,以及設立信託,讓保險受益人(子女)成為信託契約的委託人及受益人,把保險理賠金作為信託財產交付受託人管理,並依照信託契約給付受益人(子女)。

給付的方法可以約定為定期給付予子女,或是給付予照顧子女的安養機構,或是設定一些給付條件(詳見:讓信託幫你制定「子孫的激勵計劃」),都可以靈活制定。

這樣一來,既避免弱勢受益人財產被侵奪的機會,也能更適合地安排照養子女的方法,可謂一舉兩得,有類似情況的父母請務必熟習這種信託類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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