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次談到這篇文章信託和基金有什麼關係?時,馬上有聰慧的讀者來問,那我可不可以把基金作為信託財產放在信託裡?

答案是:當然可以!

就以最近最流行的元大臺灣價值高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#00940ETF 為例,依照官網統計(至2024/04/30)近一年的現金股息率4.04%,按照永豐銀行銷售時的統計數字指數殖利率約在8.6%。

相較之下,信託的年管理費約在千分之3~5左右(詳見:信託貴鬆鬆,跟我沒關係?No,no~ 信託其實很便宜) 。

因此,如果把高股息基金放入信託內,可以運用股息支付信託管理費,既能享有受託人的信託管理服務,也能夠享有基金價值增益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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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除了將基金放入信託外,還可以將其他能穩定產生現金流的財產放入信託,例如將可供出租的不動產設定信託,一方面能交由受託人代租代管,二方面所產生的收益也能供自已養老或照護後代子孫之用。

上述許多類似的模式都能順利運行,都是因為信託具有低成本的優勢。希望分享這個有益的觀念給您,讓您和親友都能運用信託的優勢,享受信託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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